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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便民服务,提升公民出入境知情权,贵州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推出3项公民出入境管理便民服务措施:
一、贵州省居民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贵州省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免费查询本人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信息。
二、贵州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的人员可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出入境证件。其中:(一)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有效期为3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三)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为1年(含)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贵州省居民在省内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就近向贵州省有公民出国(境)受理权限的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安"人口信息"网上信息不全或错误的不在此列)。 |